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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0年度空军招飞工作意见日前公布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9-11-3 11:20:03

本报济南11月2日讯 2日,记者从空军招飞部门获悉,《山东省2010年度空军招飞工作意见》日前公布,在2010年的空军招生计划中,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经过三年的学习、训练、培训后,达到培训要求的将成为双学士飞行员,并分配到航空兵部队任职。

    2010年度空军计划招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和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数量不限,但必须是未婚男生。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

    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经过为期两年的航空理论学习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再经过一年高级教练机的实际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分配到航空兵部队任职。因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根据空军建设需要,充分考虑本人意愿,转入空军地面院校完成本科学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工作,也可退伍回原高校继续完成学业。

    普通高校(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即享受军官待遇,首先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基础教育训练,而后是为期一年六个月的飞行专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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