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1月21日,新民网从上海市教委获悉,市教委于1月20日公布了《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2009年度本市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计划约7.2万人(不含外省市高校在沪的招生计划)。
2009年上海高招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对相关课程科目的成绩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
上海市教委仍然鼓励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继续实施往年各项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的措施。继续实行对报考外省市高校(认可上海市加分投档的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档时由市教育考试院加20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档的政策(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
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上旬至5月15日。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后)。(新民网 戴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