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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中生:
1、总分确立的原则:总分=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分+加分。
2、录取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高中生)和考生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分+加分的总分成绩,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处理原则: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生对理工科、医学、人文、自然等知识的了解程度及社会热点问题等的认识和看法。
5、加分条件(如符合两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1)曾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20分;
(2)曾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10分;
(3)高中期间获上海市及以上运动会单项比赛前六名、团体赛前三名的考生加5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可获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我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带好相关证明(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二) 三校生:
1、总分确立的原则:总分=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分+加分。
2、录取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三校生)和考生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分+加分的总分成绩,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处理原则: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综合技能(软件技术专业)或食品药品综合技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
5、加分条件(如符合两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1)曾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20分;
(2)曾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10分;
(3)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
(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二等奖或个人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0分;
(5)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三等奖或个人单项二等奖获得者加5分;
(6)烈士子女加10分;
(7)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可获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我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带好相关证明(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