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分省高考动态 - 上海高考 - 正文
高考首页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辅导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高招诈骗 高考工具 高中新课程 艺术高考 高校频道 历年分数线查询
全国高考 北京高考 上海高考 广东高考 山东高考 江苏高考 浙江高考 湖北高考 四川高考 天津高考 陕西高考 湖南高考 福建高考 重庆高考 安徽高考 辽宁高考 江西高考 海南高考 宁夏高考 吉林高考 山西高考 广西高考 云南高考 新疆高考 黑龙江高考 青海高考 甘肃高考 西藏高考 河北高考 贵州高考 河南高考 内蒙古高考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2012上海高招7月9日前可申请撤销志愿

来源:新闻晚报 2012-7-2 16:40:36

 晚报讯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问答。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将从7月1日开启。考试院提醒,有志愿撤销要求的考生可在7月9日11点前申请第一批本科撤销志愿。

  所谓撤销志愿,主要指5月初填报的志愿可申请撤销,而7月30日-8月1日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不再受理撤销。撤销志愿时,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和家长签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及本人成绩通知单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考试院 (钦州南路500号)办理撤销志愿手续。

  第一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9日11:00。第二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1:00。

  考试院提醒,必须在每批录取前提出撤销志愿才有效。志愿一旦撤销,5月所填报的志愿表中自申请撤销的批次以下志愿将全部被撤销,但不影响考生再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考试院提醒考生,志愿撤销后不能申请恢复,因此考生在撤销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撤销第二批本科志愿后,还能参加7月下旬的高职(专科)志愿填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最近更新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