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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办高校招生宣传 不得进行就业承诺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4-7-18 7:21:03
民办高校招生宣传 不得进行就业承诺

  7月25日至27日,2014年陕西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将在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拟在省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发布;而拟在咨询会上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含糊或夸大其辞,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与类型,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

  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简章和广告中,学生就业率、考研率及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表述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第一”、“之首”、“最”、“唯一”、“一流”等词语。不得承诺“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毕业后保证推荐工作”、“月薪不低于XX”等。不得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校自行颁发的其他非学历证书等与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混淆。

  对于发布违反规定的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宣传的学校,将取消其参加咨询会资格,同时省教育厅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华商报记者 任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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