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3]25号),2012年退出现役、选择自主就业(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需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参加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应试的退役士兵应于4月27日至5月1日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会字[2013]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退役士兵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后,应于5月3日至6日到档案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填写《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可以从县(市、区)民政局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经县(市、区)民政局审查同意、盖章确认后,持该表、身份证、退伍证、体格检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其他有关事项
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入学后,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由批准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支付。(供稿:晋城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