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网上报名及系统安全保障
为保障全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网上报名系统安全。
1.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落实网站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网上报名软件的安全顺畅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站要有防火墙、防病毒、防攻击等安全保障措施,使用专业的安全专用产品。及时整改网站的中、低和高风险漏洞,严防网站网页篡改、黑客病毒技术和木马间谍程序。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网站发生较大、重大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
2.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确保考生上网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理。要指导考生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网上信息的填报,并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有效审核。考生信息属于考生个人隐私,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关于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各类考生的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12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xjzk.gov.cn。
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属单考单招类,此类考生都必须按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单考单招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在报名时必须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七、考试语种、科目
(一)考试语种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
(二)考试科目
1、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文科综合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蒙语言双语班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用本民族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
2016年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我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2、专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由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和高考统考两部分组成。
1)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自治区随后下发的文件要求参加自治区统考或按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参加校考。
2)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蒙语言双语班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3、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五个语种及双语班考生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考试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相同,但在参加该考生填报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其高考统考成绩。
八、关于政策宣传、信访举报和公示
各报名组织机构和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和家长了解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坚持公示制度,各级报名组织机构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等)以多种形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复。
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自治区教育厅或经自治区教育厅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实的 “投机报考” 考生,将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九、其它
(一)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
1、在疆有常住户口:是指在新疆境内经常居住的地方,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注册登记户籍。不包括疆内中学(含公办中学、民办中学)和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统一办理的集体户口。
2、在疆实质性就读:是指在新疆境内学校连续、完整、真实就读并有连续完整的学籍、学生档案及各学期考试成绩。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图 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
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填报。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如实、认真、规范、逐项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填报信息一经提交后,将无法进行更改。考生的报名信息将作为编排考场、考试、录取、在教育部进行注册等工作的唯一依据,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的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计算机字库安装问题出现乱码,所有考生填报信息时除“民文姓名”填写项外,其余各项均须使用汉文填报。
2.“报名序号”:按《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准确填报。
3.“姓名”:严格按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填报,所有考生填报的姓名必须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各汉字中间不留空格,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的“点”请使用“· ”,不能省略或使用其它符号。
4.“民文姓名”:(非必填报项)供使用维、哈、柯等语种类型参加考试的考生填报,请用相应的民文文字填报自己的姓名。
5.“考试类型”:为必选、单选项,可选项目为:(1)全国统考 ,(2)保送,(9)单招。
6.“身份证号”:须填报考生本人的18位二代身份证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7.“科类”:此栏为必选、单选项,可选项目为:(1)文史;(3)艺术(文);(4)体育(文) ;(5)理工 ;(7)艺术(理);(8)体育(理);(9)单独考试 (只限三校生填报)。
此栏由考生按自己报考的科类进行填报。报考体育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同时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须特别注意,其考试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一致,填报科类时须选择文史类“(1)”或理工类“(5)”,在参加相应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高考统考成绩。
考生填报的科类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号编排的唯一依据,一经上报确认,不得更改。
“单独考试”只能由“三校生”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三校生”是指我区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三校高职”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
8.语种类别:(1)汉语言;(2)维语言;(3)哈语言;(4)蒙语言;(5)民考汉;(6)柯语言;(9)双语班
9.“户籍所在地区”:此栏为必选、单选项;“户籍所在县市”:此栏为必选、单选项。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户籍不在新疆,可选择“其他省(市、自治区)。
10.“考生特征”:此栏为可选、单选项,考生根据自己的特征、特长,选择其中一项,不可多选。特征、特长代码见附件中《考生特征、特长代码表》。
11.“体育专项”:此栏为单选项。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填此项,其他考生不填此项。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体育专项,在附件中的《体育专项代码表》选择一项,不可多选。
12.“民族”:此栏为必选、单选项。考生所填报的民族必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民族一致。民族代码见附件的《民族代码表》。
13.“出生日期”:(格式为1998-01-02)考生所填报的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14.“民考汉(汉考民)类别”:此栏为单选项,只有填报“民考汉(汉考民)登记表”并由辖区派出所、县(市、区)民宗委审核签章确认,考生才能填报。
民考汉指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
汉考民指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
(1)民考汉:如果考生的父母只有一方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报“(1)单民考汉”。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均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报“(2)双民考汉”。
汉语言考生不填报此栏,其他非民考汉考生以及不报考民考汉计划的其他语种考生均不填报此栏。
(2)汉考民: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并使用“维、哈、蒙、柯”语言考试的,则填报“(1)单汉考民”。
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均不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并使用“维、哈、蒙、柯”语言考试的,则填报“(2)双汉考民”。
15.“应试外语语种”:此栏为必选、单选项。考生按自己参加高考的应试外语语种填报,选项为:(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
考生填报的应试外语语种同时作为编排外语科目考场的重要依据,考生选定并上报后,不得更改。
16.“考试语种(只限双语班考生填报信息)”:此栏为双语班考生必选、单选项。考试语种即为试卷语种。此栏信息为双语班考生参加高考使用何语种(维文、哈文、柯文、蒙文)试卷的唯一依据。
维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维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维文试卷答题。
哈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哈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哈文试卷答题。
柯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柯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柯文试卷答题。
蒙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蒙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蒙文试卷答题。
17.“考生类别”、“政治面貌”、“性别”:每栏均为必选、单选项。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报。政治面貌根据代码进行填报,详见《政治面貌代码表》。
18.“高一入学时间”:(自何年何月何日,格式:2013-09-01),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
“高三毕业时间”:(至何年何月何日,格式:2016-06-01),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
“毕业学校”:输入毕业学校名称,最长不超过30字。
“任何职务”为可选、单选项。选项为:(1)团干部;(2)班干部;(3)团干部,班干部。
19.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选填一个。若填报固定电话号码,应填写4位数电话区号+电话号码;若填报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前不填区号,直接填手机号,中间不留空格。采集的联系电话用于录取期间随时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务必确保所填号码准确并保证录取期间电话畅通。
20.“毕业类别”单选、必选项。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可选项为:(0)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二、填写《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以下简称《预填信息表》)的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手工填写此表格时除“民文姓名”填写项外其他填写项均须使用汉文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考生填写《预填信息表》参照“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的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3.考生须认真核对《预填信息表》各项内容,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表格最下方签名确认。
三、考生从报名点领取《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按照《告知单》上的报名网址、报名序号和报名密码登陆网站,根据确认的《预填信息表》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
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
|
*报名序号 |
|
*姓名 |
|
|
民文姓名(非必填项) |
|
*性别 |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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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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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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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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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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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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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特征 |
|
|
*报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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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
*应试外语语种 |
|
考试语种(只限双语班考生填报) |
|
|
*身份证号 |
|
民考汉(汉考民)类别 |
|
|
*户籍所在地区 |
|
*户籍所在县市 |
|
|
体育专项 |
|
任何职务 |
|
|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格式:1998-01-15 |
|
*联系电话
例如:099187×××××或手机号码 |
|
|
*高一入学时间
自何年何月何日
格式:2013-09-01 |
|
考区 |
|
|
*高三毕业时间
至何年何月何日
格式:2016-06-01 |
|
语种类别 |
|
|
*父亲姓名 |
|
*母亲姓名 |
|
|
*父亲身份证号 |
|
*母亲身份证号 |
|
|
*父亲工作单位 |
|
*母亲工作单位 |
|
注意:1.为避免因计算机字库安装问题而出现乱码,请每位考生使用汉文填写,字迹须工整清晰;2.各项目要求见说明;3.“*”表示必填项; 4.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
各类信息代码表
民族代码(MZDM):
|
01-汉族 02-蒙古族 03-回族 04-藏族 05-维吾尔族
06-苗族 07-彝族 08-壮族 09-布依族 10-朝鲜族
11-满族 12-侗族 13-瑶族 14-白族 15-土家族
16-哈尼族 17-哈萨克族 18-傣族 19-黎族 20-傈傈族
21-佤族 22-畲族 23-高山族 24-拉祜族 25-水族
26-东乡族 27-纳西族 28-景颇族 29-柯尔克孜 30-土族
31-达斡尔族 32-仫佬族 33-羌族 34-布朗族 35-撒拉族
36-毛难族 37-仡佬族 38-锡伯族 39-阿昌族 40-普米族
41-塔吉克族 42-怒族 43-乌孜别克 44-俄罗斯族 45-鄂温克族
46-崩龙族 47-保安族 48-裕固族 49-京族 50-塔塔尔族
51-独龙族 52-鄂伦春族 53-赫哲族 54-门巴族 55-珞巴族
56-基诺族 97-其他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
政治面貌(ZZMM):
|
01 中共党员 02 中共预备党员 03 共青团员
04 民革会员 05 民盟盟员 06 民建会员
07 民进会员 08 农工党党员 09 致公党党员
10 九三学社社员 11 台盟盟员 12 无党派民主人士
13 群众 |
考生特征、特长代码(KSTZDM):
|
05残疾考生 21兵团系统 31贫困专项合格 41 内地新疆中职班
51兵团系统和贫困专项合格 61内地新疆高中班 71援疆干部子女
81来疆务工人员子女 |
体育专项代码(TYZX):
|
101 200米 102 400米 103 1500米 104 110米栏(100米栏)
105 跳高 106 跳远 107 三级跳 108 撑杆跳 109 铅球
110 铁饼 111 标枪 201 体操 301 足球 401 篮球
501 排球 601 武术 701 3000米 |
地区代码表(DQDM)
|
地区代码 |
地区名称 |
|
01 |
乌鲁木齐市 |
|
02 |
克拉玛依市 |
|
03 |
石河子市 |
|
21 |
吐鲁番地区 |
|
22 |
哈密地区 |
|
23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
24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
25 |
塔城地区 |
|
26 |
阿勒泰地区 |
|
27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
28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
29 |
阿克苏地区 |
|
30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
31 |
喀什地区 |
|
32 |
和田地区 |
|
33 |
奎屯市 |
县(市)代码表(XQDM)
|
地区代码 |
地区名称 |
县代码 |
县名称 |
|
01 |
乌鲁木齐 |
01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
|
02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
|
03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
|
04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
|
05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
|
06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
|
07 |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
|
08 |
乌鲁木齐县 |
|
02 |
克拉玛依 |
01 |
克拉玛依市 |
|
02 |
独山子区 |
|
03 |
石河子 |
01 |
石河子市 |
|
02 |
石河子乡 |
|
21 |
吐鲁番市 |
01 |
托克逊县 |
|
02 |
鄯善县 |
|
03 |
高昌区 |
|
22 |
哈密地区 |
01 |
伊吾县 |
|
02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
|
03 |
哈密市 |
|
23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01 |
呼图壁县 |
|
02 |
昌吉市 |
|
04 |
阜康市 |
|
05 |
吉木萨尔县 |
|
06 |
奇台县 |
|
07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
08 |
玛纳斯县 |
|
09 |
五家渠市 |
|
10 |
昌吉州直 |
|
24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01 |
伊宁市 |
|
02 |
霍城县 |
|
03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
|
04 |
伊宁县 |
|
05 |
尼勒克县 |
|
06 |
新源县 |
|
07 |
巩留县 |
|
08 |
特克斯县 |
|
09 |
昭苏县 |
|
25 |
塔城地区 |
01 |
塔城市 |
|
02 |
裕民县 |
|
03 |
额敏县 |
|
04 |
托里县 |
|
05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
|
06 |
乌苏市 |
|
07 |
沙湾县 |
|
26 |
阿勒泰地区 |
01 |
阿勒泰市 |
|
02 |
布尔津县 |
|
03 |
哈巴河县 |
|
04 |
吉木乃县 |
|
05 |
福海县 |
|
06 |
青河县 |
|
07 |
富蕴县 |
|
27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01 |
精河县 |
|
02 |
博乐市 |
|
03 |
温泉县 |
|
28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01 |
库尔勒市 |
|
02 |
和静县 |
|
03 |
和硕县 |
|
04 |
焉耆回族自治县 |
|
05 |
博湖县 |
|
06 |
轮台县 |
|
07 |
尉犁县 |
|
08 |
若羌县 |
|
09 |
且末县 |
|
29
|
阿克苏地区
|
01 |
库车县 |
|
02 |
沙雅县 |
|
03 |
新和县 |
|
04 |
拜城县 |
|
05 |
温宿县 |
|
06 |
乌什县 |
|
07 |
柯坪县 |
|
08 |
阿瓦提县 |
|
09 |
阿克苏市 |
|
30 |
克孜勒苏
柯尔克孜
自治州 |
01 |
阿图什市 |
|
03 |
乌恰县 |
|
04 |
阿克陶县 |
|
05 |
阿合奇县 |
|
31 |
喀什地区 |
01 |
喀什市 |
|
02 |
疏附县 |
|
03 |
疏勒县 |
|
04 |
伽师县 |
|
05 |
巴楚县 |
|
06 |
岳普湖县 |
|
07 |
英吉沙县 |
|
08 |
莎车县 |
|
09 |
麦盖提县 |
|
10 |
泽普县 |
|
11 |
叶城县 |
|
12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
|
32 |
和田地区 |
01 |
皮山县 |
|
02 |
墨玉县 |
|
03 |
和田市 |
|
04 |
和田县 |
|
05 |
洛浦县 |
|
06 |
策勒县 |
|
07 |
于田县 |
|
08 |
民丰县 |
|
09 |
和田地区直属 |
|
33 |
奎屯 |
01 |
奎屯市 |
|
34 |
其他省(市、自治区) |
01 |
其他省(市、自治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