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五年制民办高职院校对新入学就读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必须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最高每生每学年6200元的学费标准收费。
2012年起云南五年制高职院校最高6200元/学年
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要求,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高职院校,在本校独立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最高每生每学年6200元。此学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根据招生规模、生源、专业设置、办学实际等情况,在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执行的学费标准。
省物价局要求,对2011级五年制高职学生收取的学费按“多退少不补”原则进行规范。凡高于本通知规定的,要将高出部分退还学生或从2012年学费中扣减,低于本通知规定的,不得补收。对2011年秋季学期入学就读独立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班的学生,若学校已采取“三、二”分段方式收费,应沿用此收费方式至学生毕业,学校按规定确定的现行学费收费标准应执行至学生完成前三年学习为止;学生升入四年级后,执行被录取为五年制高职学生当年学校按规定确定的高职学历教育具体学费收费标准至毕业。
省物价局规定,学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与此同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云南省高等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及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云南省经教育部批准组织实施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的高校,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次130元,学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部分学校收费标准
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批复,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校高职学历教育最高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经省物价局批复,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云南师大附中美华国际高中与美国教育联合协会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最高每生每学年6万元。(完)(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