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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五)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的试题。
(六)试题要从学科整体意义和思想价值立意,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要注意数学概念、数学本质和解决数学问题的常规方法。试题设计力求公平,贴近学生实际,在熟悉的情境中考查能力;试题设计力求入口宽,方法多样,并且具有层次,以使学生在公平的背景下展示真实水平。
Ⅲ.考试内容
一、集合
(一)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1.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2.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二)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1.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2.在具体情境中,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三)集合的基本运算
1.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2.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
3.能使用韦恩图(Venn)表达集合的关系及运算。
二、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一)函数
1.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了解映射的概念,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
2.理解函数的三种表示法:解析法、图象法和列表法,能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恰当的方法表示简单的函数。
3.了解分段函数,能用分段函数来解决一些简单的数学问题。
4.理解函数的单调性,会讨论和证明一些简单的函数的单调性;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会判断简单的函数奇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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