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7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学院路8号
邮政编码:246052 网址:http://www.ahhmx.cn/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安庆市人民政府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13年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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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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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
戏曲表演 |
普通高考艺术文科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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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
戏曲表演 |
对口高考戏曲表演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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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
舞蹈表演 |
普通高考艺术文科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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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
舞蹈表演 |
对口高考教育类 |
40 |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参加2013年安徽省高考(对口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2、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高考相应专业录取条件。
第六章 报名和现场确认
第十七条 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日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ahhmx.cn/)报名系统,如实填报《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并确认提交成功。同时打印出《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交所在毕业学校确认盖章。
第十九条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由学校审核签章的《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2、有加分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加分登记表。
上述材料须出示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我院留存,现场确认后,领取准考证。
第七章 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课测试
第二十条 考试地点: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十一条 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2日。
2、考试分文化知识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两个方面,文化知识占30%,专业课占70%。。
3、考试内容及命题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命题大纲要求,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指派专家出卷。
4、文化知识笔试内容为高中文科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教师按照高考阅卷规定进行阅卷。
5、专业课面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第二十二条 面试组织实施
1、成立面试测试小组
根据面试工作的需要,组建各专业面试测试小组,每组成员七名,其中组长一名。测试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制定专业课面试内容与方案,并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评分。
2、确立面试评分内容和测试方案
根据专业要求,明确专业课面试内容和方案,并于报名前在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3、面试测试程序
为做到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专业面试测试将采取四个随机的方法,即“考生面试顺序号抽签随机、考生抽取考题和测评人员提问随机、测评工作人员分组抽签随机、考场安排抽签随机”。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面试测评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 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符合安徽省2013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及对口高考加分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我院将直接取消其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录取规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4、 4月8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4月15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5月3日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第十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每生需交纳:
(1)学费: 6500元/年。
(2)住宿费: 800元/年(6人间)。
(3)教材费按实际项目价格收取。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2000-4000元/人。还设有一等奖8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以及单项奖100元等各类奖学金。以上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全院学生25%以上。
第二十八条 学院助学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五位一体的经济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刘盛
监督电话:(0556)5512949,5512686
传 真:(0556)5514353
电子邮箱: hmxx5514353@sina.com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56)5512811 5512152
传 真:(0556)5512359
电子邮箱: 1967185926@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ahmxx.cn/
第十四章 自主招生考试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一条 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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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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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月 |
发动招生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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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3月25日 |
取得普通高考(对口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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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
考生报到、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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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午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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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下午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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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
阅卷,成绩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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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
我院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文化素质成绩,公布录取分数线以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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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报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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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 |
在我院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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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
完成录取工作并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授权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