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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热点问答

来源:2exam.com 2013-3-12 14:50:21

一、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点是什么?

答: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具有近60年建校历史,是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院的主要特点是校企联系紧、就业形势好。

学院是北京市确定的首批实施自主招生的公办院校。今年设置的自主招生专业均为我院特色专业,是社会上人才紧缺、供需热门的专业。

学院在市教委、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下,与中央、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社会各界有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2012年牵头组建了由60家单位组成的“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集团的建立对于深化校企交流合作,打造专业品牌,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我市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的建设,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学院充分依托行业办学优势,成立了校企合作理事会,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学院新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的论证与咨询机构。学院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先后建立了大批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开展“订单培养”;在校内创办了 “北信软件园”、“数码短版印刷与数字影像实训室”“计算机技术应用研究所”、“机电技术应用研究所”、“电子技术应用研究所”等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实现了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 %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工作水平一直位居北京高校的前列。

二、报考你院须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已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精神,凡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我院自主招生。

三、如何报名?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

  1. 网上采集考生信息:考生须登录我院网站(www.bitc.edu.cn),按照 “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
  2. 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必须到我院现场报名处(学院本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报名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
    1. 《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2013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该《报名表》。考生须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 高中毕业生必须携带:具有会考成绩、操行评语的资料(如《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3. 中职毕业生必须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4. 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

  1. 考生如有在高中阶段取得的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验审后学院收取复印件。
  2. 请将需交的《报名表》以及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的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3. 请考生提前做好体检,复试时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验审后学院收取《体检表》复印件。

四、考试程序及内容包括哪些?

答: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

  1. 选拔过程:选拔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除艺术类专业外,各专业初试阶段的考试方式为文化知识考试,复试阶段的考试方式为技能综合考核。艺术类专业先技能综合考核,后文化知识考试。
  2. 初试:
    1. 考生一般需参加初试,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复试。
    2. 普通专业初试成绩(满分200分)= 初试阶段的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满分30分)+ 相关证书成绩(满分20分)
      艺术类专业初试成绩(满分200分)=技能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20分)+特长成绩(满分30分)+相关证书成绩(满分20分)+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满分30分)
    3. 艺术类专业按照该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其它专业则按照所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2倍);
  3. 复试:
    1. 初试结束后,学院将达到初试合格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调整(一志愿报艺术的考生除外),考生按调整后专业进入复试。
    2. 普通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50分)=技能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20分)+特长成绩(满分30分)。
      艺术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阶段的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
  4. 考试形式说明
    1. 文化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能力,考题形式包括中文听力题、中文阅读题、基本计算题、英语翻译题、分析判断题等。文化知识考试的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 技能综合考核:重点考查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试、中学阶段成长记录考察、考生本人特长等。考题形式以动手操作题及回答提问为重点。每位考生的技能综合考核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为120分。

五、考生的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答:

  1. 总成绩的构成:
    总成绩(满分350分)= 初试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成绩(满分150分)
  2. 高中阶段成绩的计分办法:
    1. 高中毕业生的高中阶段成绩:以普通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圴值,并乘以0.3做为其高中阶段成绩。无会考成绩或会考不及格者,其单科成绩记为“0”分。
    2. 中职毕业生的高中阶段成绩:以各学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圴值,并乘以0.3做为其高中阶段成绩。
    3. 若高中阶段成绩是以“优”、“良”等形式评定的,则成绩对应的分值按以下方法折算:优—27分;良—24分;中—21分;及格—18分;不及格—0分。
  3. 相关证书成绩计分办法:相关证书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市(局)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的优秀称号和在文化、科技、体育方面获得证书等。证书计分按技能资格证书、荣誉获奖证书两类进行计算,各类满分10分。同类证书不累加计算。该项满分20分
  4. 特长成绩:指考生具有的体育单项、文艺、文化方面有特长的考生,本人报名时提出申请,并在技能综合考核阶段中,由招生专业考评组通过考生的现场展示、展现等环节,给予评审所得的分值。该项满分30分。

六、你院对考生有何照顾条件?

答:

  1. 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和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和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的考生,免试入学。
  2. 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免文化知识考试。经技能综合考核合格,则优先录取。若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者,免试入学。
  3. 北京电子职教集团内的中职校校长可推荐本校3-5名品学兼优的考生。被推荐考生免技能综合考核,经文化知识考试合格,则优先录取。
  4.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精神,凡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报考我院自主招生时给与10分的照顾。(计入初试成绩)。

注: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经过审核后,方可给予照顾。

七、你院的录取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答:

  1.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 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除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外),必须参加初试和复试,才具备选拔录取资格。
  3.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4. 分专业按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不含照顾考生)。
  5. 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6.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八、如果录取了又不想来我院就读会有什么结果?如果未被录取能否再参加今年的高考?

答: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九、你院可否住宿?费用多少?

答:学院各专业均招收住宿生,学院会根据考生住址远近及交通便利情况统一考虑住宿问题,住宿费每年550-650元。

十、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待遇是怎样的?

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根据学院规定和学生申请情况,考虑安排困难生勤工助学;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均可争获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十一、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可否继续升学?

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与高考录取的学生一样,按市教委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答:各专业均不设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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