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专题网站:
http://web5.sdufe.edu.cn:8080/zb/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96191。传真:0531-81793555。招生监督电话:0531-88596235。
第三十三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