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我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和方案正在报审中,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批文为准。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 学校本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邮政编码:510430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园区爱民路粤宝丽工业园, 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命题、综合文化考试、技能考核、面试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报考文、理科;体育特长类的考生,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三门学科考试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文艺特长生(美术类),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三门学科考试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二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2013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须在170分以上。
第十六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七条 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计划250人。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
计划数 |
备注 |
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
普通高中应届毕生,
理科;体育特长生 |
3年 |
40(含3名体育特长生)
|
无色盲、色弱,左右裸眼视力≥5.0。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只招男生,身高要求≥170cm。招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及田径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国家一、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者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地级市前六名。 |
2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普通高中应届毕生,
文、理科 |
3年 |
20 |
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招聘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 |
3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普通高中应届毕生,
理科 |
3年 |
40 |
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只招男生,身高要求≥168cm。 |
4 |
数控技术 |
普通高中应届毕生,理科;体育特长生 |
3年 |
50(含3名体育特长生)
|
招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及田径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国家一、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者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地级市前六名。 |
5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普通高中应届毕生,
文、理科;美术特长生 |
3年 |
30(含20名美术特长生) |
无色盲。招美术特长生,要求2013年美术术科省统考成绩170分以上(含170分)。 |
6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普通高中应届毕生,
文、理科;体育特长生 |
3年 |
70(含3名体育特长生)
|
招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及田径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国家一、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者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地级市前六名。 |
|
|
|
|
|
|
第十八条 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200人。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招生
计划数 |
学制 |
证书要求
(只需专业对应证书中的一种) |
1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50 |
2年 |
维修电工、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焊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辅助制造绘图员CAD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50 |
2年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3 |
物流管理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50 |
2年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物流师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50 |
2年 |
助理电子商务师、维修电工、焊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维修工、钳工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二十条 4月8日前,考生寄送《2013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附加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实)、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蓝底)、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普高生)、技能证书复印件(中职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中职往届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来学院现场提交。
第二十一条 4月15日前考生可在学院自主招生网上查询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并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参加普通高考体检。
第二十二条 4月下旬(考试当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户口本、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中职往届生)、技能证书原件(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原件、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普高生)、高考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本部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同时缴交报名费并进行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含体育、美术特长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或特长测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和面试方式。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高中毕业生(含体育和美术特长生)按综合文化知识、面试成绩(或特长测试成绩)和附加分之和作为总分,中职毕业生按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附加分之和作为总分。
自主招生旨在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考生,若某一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可将未完成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质量优秀的专业;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累计总分排名顺延录取。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 附加分条件: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予以加分。以下附加分项目只能取一项最高分值的项目加分,不可重复加分。附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附加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否则无效。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高中阶段获全省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此项与第1条不重复加分;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
4. 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加15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加8分;该奖项附加分不叠加,取最高分。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就读;
2.获全国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
3.获全省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6分、3分;
4.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所有加分项目,如遇政策改变,按广东省相关政策办理。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考核+附加分)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按照普高类、中职类分类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5.0,不招色盲、色弱学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学生。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学生。因用人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70cm,在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请女生及不符合身高要求的男生慎重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男女生身高有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 ),请不符合身高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1.报考及考核费:160元;
2.学费:物流管理专业为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5500元/学年;
3.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学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12年度,学校有11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26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00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3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4.企业奖学金:广东文舟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学年15万元的“文舟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大通机械集团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学年5万元的“大通助学金”奖资助贫困学生。
5.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6.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 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 赵老师
监督电话: 020-86423910
传真电话: 020-86423901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 系 人: 张老师、陈老师、龚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 020-36004159 020-86020463 15013084466 13660205037
传真电话: 020-86020463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授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促进高职院校加快实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办学目标。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2号文)的相关精神,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1.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250人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
计划数 |
备注 |
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理科体育特长生 |
3年 |
40(含3名体育特长生)
|
无色盲、色弱,左右裸眼视力≥5.0。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只招男生,身高要求≥170cm。招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及田径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国家一、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者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地级市前六名。 |
2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文、理科 |
3年 |
20 |
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招聘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 |
3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理科 |
3年 |
40 |
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只招男生,身高要求≥168cm。 |
4 |
数控技术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理科;体育特长生 |
3年 |
50(含3名体育特长生)
|
招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及田径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国家一、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者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地级市前六名。 |
5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文、理科;美术特长生 |
3年 |
30(含20名美术特长生) |
无色盲。招美术特长生,要求2013年美术术科省统考成绩170分以上(含170分)。 |
6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文、理科;体育特长生 |
3年 |
70(含3名体育特长生)
|
招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及田径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国家一、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者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地级市前六名。 |
|
|
|
|
|
|
2.面向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为200人 |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
计划数 |
备注 |
1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50 |
维修电工、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焊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辅助制造绘图员CAD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50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3 |
物流管理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50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物流师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50 |
助理电子商务师、维修电工、焊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维修工、钳工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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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费标准
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1.报考费:160元;
2.学费:物流管理专业为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5500元/学年;
3.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四、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报考文、理科;体育特长类的考生,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三门学科考试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文艺特长生(美术类),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三门学科考试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二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2013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须在170分以上。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根据专业大类,学院对应的部分技能等级证书归纳如下:
(1)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维修电工、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焊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辅助制造绘图员CAD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2)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物流管理专业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物流师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4)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助理电子商务师、维修电工、焊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维修工、钳工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五、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预报名后,考生办理寄送报名材料、现场确认、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电子相片。
(三)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打印材料: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考生报名表及正式报名信息表。
(五)材料寄送:
1.考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正式报名信息表;
3.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实);
4.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报考回执,如考生没有可向所在高中相关老师咨询);
6.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蓝底);
7.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普通高中毕业生);
8.技能证书复印件(中职生);
9.毕业证书复印件(中职往届生)。
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报名材料可以邮寄(建议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如邮寄,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达我院(4月上旬),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达,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六)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处理进度。
(七)附加分值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附加分符合项目及分值。
(八)现场确认: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身份证、户口本、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中职往届生)、技能证书原件(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原件、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普高生)、高考体检表原件与复印件,缴交报名费、现场打印准考证。
六、招生程序
(一)学院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三)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予以加分。以下附加分项目只能取一项最高分值的项目加分,不可重复加分。附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附加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否则无效。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高中阶段获全省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此项与第1条不重复加分;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
4.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加15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加8分;该奖项附加分不叠加,取最高分。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就读;
2.获全国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
3.获全省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6分、3分;
4.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所有加分项目,如遇政策改变,按广东省相关政策办理。
(四)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并公示。
(五)笔试在学院进行。我院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含体育、美术特长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或特长测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七)录取总分的计算方法
1.普高考生(体育、美术特长生除外):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附加分。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择优录取。
2.普高体育特长生: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占总分的50%)+体育特长测试(占总分的50%)+附加分。录取办法按体育特长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体育特长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普高美术特长生: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占总分的50%)+美术特长测试(占总分的50%)+附加分。录取办法按美术特长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美术特长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中职考生: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占总分的50%)+附加分。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者择优录取;
(八)自主招生旨在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考生,若某一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可将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并调整到生源质量优秀的专业;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累计总分排名顺延录取。
(九)考生参加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组织的体检,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体检表。
(十)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的录取。
七、时间安排
(一)2013年1月18日至3月28日,考生可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上报名(登录自主招生网站了解相关政策,按照指引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并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
(二)2013年4月8日前,考生报名材料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邮寄我院招生就业处(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截至时间为4月8日,也可来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提交)。
(三)2013年4月15日,学院审核考生材料。依据招生章程和方案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并确定参加综合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201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身份证、户口本、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中职往届生)、技能证书原件(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原件、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普高生)、高考体检表原件与复印件,缴交报名费、现场打印准考证并进行综合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相关测评。
(五)2013年5月上旬,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2013年5月中旬,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2013年6月下旬,缴交学费注册。
(八)2013年9月初,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组织保证
(一)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设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命题、综合文化考试、评卷、技能考核、面试等工作。
(三)设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四)设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五)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专科层次的录取。
(二)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高考体检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最终解释权归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十二、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十三、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 邮政编码: 510430
联 系 人: 张老师、陈老师、龚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 020-36004159 020-86020463 15013084466 13660205037
传真电话: 020-86020463
电子邮箱: gtxyzb@126.com
学院网址: http://www.gtxy.cn/
自主招生网址: http://ddzs.gt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