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注册入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331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公办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校简介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连云港市职工大学,1979年开始举办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学历教育;198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连云港职业大学;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连云港职业大学与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合并,更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先后被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云港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位于我国最早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连云港市,地处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风景秀丽的云台山麓。学校现占地115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人。设机电工程学院、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课部、政治教学部等9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共11个教学单位。开设了50余个专业,涉及制造、土建、电子信息、生化、环保、农林、财经、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交通运输、旅游等12个职业领域,初步形成了工、经、艺、农、管等职业领域较为齐全的办学格局。物流管理、化学制药技术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化学制药技术、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三个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有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60余个校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000万元。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39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江苏省教学名师 2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3人,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对象4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2人,省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1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近年来,学校先后选派200余名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锻炼,58名骨干教师赴国内外进修深造。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办学。与东海县、阜宁县、灌南县人民政府开展了全面合作,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建连云港市公共培训基地。校内有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等院校3个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与韩国木浦技能大学、汉拏大学、木浦工业高等学校、日本佐贺女子短期大学、法国歌斯托诺米克国际烹饪学院等国外高校缔结为友好姊妹学校,每年互派留学生、进修生40多人;另外,学校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也有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为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努力践行“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引领人才培养,坚持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办学三十多年来,已培养毕业生4万多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十二五”时期,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实施多功能、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大力实施内涵提升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全面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考生。
2.考生须参加由县级(含)以上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高考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规则
1.凡符合我校注册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络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校。
2.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则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
录取,以此类推。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录取开始之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我校审核。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达到A的考生;
(2)参加校级以上比赛并获得名次的考生;
(3)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
(4)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经原学校推荐的考生;
(5)同意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愿意与我校校企合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5.各专业无专业加试和英语成绩要求。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培养费:4140元/学年
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
八、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情况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由国家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面占学生总人数的3%;
3.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资助面占学生总数的16%;
4.连云港市市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每年奖励 140-160人;
5.连云港市市政府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每年资助 600-700人;
6.连云港市福建商会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每年奖励30-40人;
7.校内奖助学金:
(1)一等1000元/学年 占学生总人数6%;
(2)二等 400元/学年 占学生总人数10%;
(3)三等 200元/学年 占学生总人数10%。
8.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均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在校生每年有400-500人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9.特困生补助:
经学校考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学校提供生活补助或设立校内勤工俭学岗位,每人每月补助40-120元。
10.临时补助
对有临时困难的学生以及特困生寒暑假往返学校,给予临时补助100-300元。
九、联系方法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晨光路2号
邮政编码:222006
招生热线:0518-85985555 0518-85985678(FAX)
联 系 人:程老师 宗老师
QQ群:80514297、87126727、136210007
学校网址:http://www.lygtc.net.cn
招生网址:http://zb.lygtc.net.cn
招办邮箱:lygtczjb@126.com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3路、21路、24路、103路、105路
至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