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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高考报名部分)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2-10-29 19:43:04

 

16.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须对应届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和被高校录取。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17.往届生是否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13年高考的2011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参加200912月及以后年度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均须参加2010年及以后年度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也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必须报名参加201212月份举行的2013年度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18.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含外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下同)与我省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无论是应届生、往届生,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理科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2013年度)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

100分~90

A

134分~112

89分~75

B

111分~90

74分~60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的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我省2013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19.往届生参加20112012年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取得的成绩是否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中“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的规定,考生2013年参加高考报名时如选择的选测科目组与20112012年不同,其20112012年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成绩不能转换成相应的必测科目等级,考生还必须报名参加2013年相关的必测科目考试。

20.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 (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2)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其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办负责审核。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121231前交县(市、区)招办(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6)所有经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经省政府批准的2013年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21.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作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重要内容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22.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3.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2013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1333031日,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1333031日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31065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专业目录,艺术类招生专业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6)特设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1

2012111-4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21117-20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3

20121122-24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4

2012121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5

2012122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6

2012127-8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7

2012129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8

20121210开始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9

2013120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10

201321-320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特设专业等6类,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2013年,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2013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2013年,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8.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013年,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92013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分别承办有关市考生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10.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1)命题原则:以《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院校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其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1.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准时到统考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有关规定,按时赴考。

12.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13.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14.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答:2013年我省共设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分别为:

南京师范大学(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江苏教育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南京晓庄学院(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

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66号)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31号)

15.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①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考生,可在相关院校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②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其艺术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也可单独组织校考;如院校需要组织艺术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务必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6.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省统考考试成绩?

答:2013120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考生同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查询。

17.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考试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3410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1后,我院不再接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18.对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9.对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方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相关高校志愿。

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须符合院校要求。

20.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三、体育类招生

 

1.体育类专业主要有哪些?

答:体育类专业主要有以下几种:体育教育,警察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运动生理生化、运动解剖与生物力学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方向),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方向)等。

2.体育类专业招生与体育单招有何区别?

答: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和全国文化统考。

体育单招:经教育部批准,有关院校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以实行提前单独招生。考生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向有关高校报名,参加招生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文化统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达到学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录取资格。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录取。

3.需要参加省专业统考的体育类专业有哪些?

答:凡报考招生计划公布在体育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全国文化统考及学业水平测试,并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文化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体育类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具备录取资格。

此外,凡报考招生计划公布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体育专业统考,只须参加当年的全国文化统考,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根据往年全国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这些专业主要有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新闻、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和中医骨伤科学等。

4.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3年我省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1

2012111-4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体育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3321

公布专项考试内容和各考点承担的考试专项

3

2013330-42

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4

2013421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面试。

5

2013422开始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统考。

6

2013515

通知考生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

 

5.体育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考体育类专业。

6.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须选择体育专业统考的专项:“体育专业全省统考”一栏中有21个专项选项,考生只需在要报考的专项前的“□”内打一个“√”就行,只能单选,不可多选。

只参加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要在“体育专业全省统考”一栏中的专项前的“□”内打“√”。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考生凭专业考试通知书到省教育考试院按测试专项确定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72013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答:今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设五个考点,即: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2013年我省体育专业统考继续按测试专项设置考点。各考点具体承担的测试专项在测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上统一向社会公布。

8.体育专业统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根据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

1)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2)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跑、立定三级跳远、800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3)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栏(女)、110栏(男)、20040015003000(女)、5000(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在测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9.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专业统考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用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考点的有关规定准时赴考。

10.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统考成绩?

答: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于2013515统一下发至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体育专业统考考生成绩单》,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询。

11.对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体育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则考生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2.对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些要求?

答: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方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相关高校志愿。

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须符合院校要求。

13.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四、特殊类型招生

 

1.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2013年我省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艺术类的考生。而艺术特长生是普通本科院校根据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

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报考科类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科类为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被有关高校录取后就读于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条件是: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市级文艺调演比赛获得规定奖项或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艺术类考生的报考条件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

3)专业考试内容、形式和时间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艺术特长生着重考察艺术综合运用能力;艺术专业考试则兼顾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招生院校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2013年省统考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音乐类省统考时间为2012129(笔试)至月底,美术类省统考时间为2012122。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一般于201321320间进行。艺术特长生由相关院校组织进行测试。我省高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多数安排在1月至2月。

4)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不同

艺术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时,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而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4C1合格,选修科目等级须符合院校的相关要求。

5)录取政策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为:专业测试达优秀或合格等级,文化统考成绩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高校投档分数线下一定分数以内,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相关规定,高校拟申请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视专业考试形式和专业类型的不同,我省分别按专业分或文化分+专业分或文化分投档,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规则择优录取。

2.哪些考生可报考艺术特长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3.我省2013年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是什么?

答:今年我省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与往年相同,艺术特长生的报名、资格审核与测试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拟报考高校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与专业测试。

4.报考艺术特长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考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考生于2012111-4日参加高考报名。

②了解专业测试信息:所有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③报名:考生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等要求,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

④测试名单公示:测试开始前,各招生高校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⑤参加测试: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关高校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⑥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3315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⑦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拟报考高校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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