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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高考招生意见政策变化解读

来源:扬州网 2013-5-15 11:47:26
 

    扬州网讯 昨晚7时许,《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千呼万唤始出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意见较去年主要有四点变化:一是增加“异地高考”考生的报名部分;二是对“照顾政策”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三是特殊类型招生有所调整;四是今年起我省取消了选择性招生,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招生计划。

    四大

    变化

    今年起取消“选择性招生”

    “特长考生”门槛提高

    据悉,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但较去年仍有部分变化。

    新增异地高考报名条款

    今年“意见”新增“异地高考”考生报考的相关条款,即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二是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军人子女照顾政策增“年限”

    今年对录取部分“照顾政策”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照顾政策部分对军人子女的“门槛”进一步提高。

    去年获得优惠政策的是“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而今年在此条件上增加了较多“年限”限制;

    今年如下情况才可获政策照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也有变

    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中学免试保送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高职院校提前单独招生等,今年艺考统考、自主招生等要求均有变动。目前多数已经结束。

    今年起取消选择性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省教育厅表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依据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强化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录取行为,更好地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013年我省取消了选择性招生,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招生计划。

    那么,什么是选择性招生呢?市教育考试院高招科科长姜志祥表示,该计划可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今年取消选择性招生,预留给这部分学生的计划从5%减少到1%。另一方面,以往选择性招生较为“宽松”,高校既可降低投档线,同时也可降低选测等级要求来录取学生,但今年起“门槛”提高,必须遵循“降分不降等,降等不降分”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能小幅降低投档线或降低选测等级要求,二者只可选一,不可同时降低。

    延伸阅读

    预留1%招生计划怎么用?

    高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须填报该校志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考生填报志愿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文科类、理科类

    文化总分超过院校投档线但两门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比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低一个等级,或文化总分达到同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且至少有一门超过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且具有其他学科特长等。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前提下,文化总分较高但专业成绩略低,或专业成绩较高但文化总分略低,且具有其他学科特长等。

    高考命题

    模式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时间:6月7-9日

    今年我省仍经教育部授权自行组织高考命题,考试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另外,统考(含选测科目)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选修测试科目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其中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

    填报条件

    文理类小高考均须C以上

    体艺类三门D以上无缘报考

    与往年类似,今年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小高考”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提醒】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1、2012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3.体艺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艺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院校提出更高要求还须满足。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自招考生和体艺考生须达到招生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示范性高职提前单招、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志愿批次

    今年我省仍设平行志愿

    共设7个批次,分批录取

    2013年我省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其中,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艺术类专业则继续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8小批。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填报时间

    一阶段填报6月27日起

    今年仍设“征平”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提醒】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

    仍“分数优先”

    投档总分相同,以语数相加再排序

    2013年我省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前,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的档案先进行锁定,在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后,分别按有关政策,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依照其报考科类和院校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体育类、艺术类

    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提醒】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新闻

    词典

    政策性降分录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2013年江苏省高考日程表

    化学、生物

    政治、地理

    3∶00-4∶40

    (四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

    物理、历史

    9∶00-10∶40

    (两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

    数学

    3∶00-5∶00

    (理科考生考试时间另增加30分钟)

    语文

    9∶00-11∶30

    (文科考生考试时间另增加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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