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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与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相联系的多元化考试评价与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有利于考生合理分流,减轻负担,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推进、平稳操作、精心设计、简单易行的思路。
2、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简化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组织领导
1、我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我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由分管招生、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组、技术保障组、纪律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财务组,保障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等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西省内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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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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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护理 |
3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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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助产 |
3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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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前教育(中英文幼儿教育) |
3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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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初等教育 |
3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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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学 |
3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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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学检验技术 |
3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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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疗美容技术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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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医学影像技术 |
3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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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数控技术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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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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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能源应用技术(锂电方向)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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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旅游管理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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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流管理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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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酒店管理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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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融与证券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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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财务信息管理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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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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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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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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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美术教育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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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音乐教育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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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电脑艺术设计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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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体育教育 |
3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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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3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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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英语教育 |
3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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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0 |
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已取得考生号的江西省考生。
2、参加江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截止时间4月20日。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三)报名网址: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jx.cn
(四)确认现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五)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六)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报名,填写《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3、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
5、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
六、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4月中旬。
2、审核办法:我院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比对审核。
3、公布通过审核考生名单:已报名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拟参加我院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的考生于4月11-12日到我院确认、缴费和查看考场。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七、考核
1、考核时间:初定4月21日 2、考核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
3、考核内容: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一科目按150分计算,综合技能测试按100分计算,总分为400分。
4、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初定于4月20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院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录取步骤。
1、4月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在学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3、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我院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我院持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5、我院校分别在院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我院校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工作纪律
我院校将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单招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确保在单招工作中不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等行为。
十、其他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三)将单招工作情况上报江西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电话:0795-3203236 3203077
网 址: http://zs.ycvc.jx.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