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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职业技术学院2013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3-3-18 17:40:12
一、院校名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238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地址:长治市延安中路505号
              长治市城北东街97号
五、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六、报名条件:
1、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业中专、技校和普通中专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我院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的考生须为男性。
七、报名办法:
我院自主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陆山西省招办指定的网站或我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每一考生最多只能选择两个相近的专业志愿。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高考数码照片等相关资料于4月13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
八、选拔模式:
我院采用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面试;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面试的选拔模式。
录取成绩计算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总成绩的40%。
九、录取规则:
1、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自主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成绩相同,录取时工科类专业数学优先,文科类专业语文优先。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分别享受5-20分的加分参予录取,但有关加分材料需在报名确认时提交,以备审核。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7、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8、我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9、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十、其他规定: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一、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355-3526020、3526034、3589261
监督电话:0355-3589121
联 系 人:张老师、胡老师、曹老师、王老师
学院网址:www.czzy.cn
附:2013年长治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月20日
向省招办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申请。
3月21日29日
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并组织宣传。
3月25日29日
考生登陆学院网站填报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
4月1日12日
整理报名数据,做好面试及考试准备工作。
4月13日
考生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面试或考试。
4月15日20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务面试成绩或考试成绩,并报省招考中心。
4月21日23日
组织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5月13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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