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驾驶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证员 地图 专题内容 考试资讯
 3773考试网 - 高考 - 自主招生 - 正文
2013高考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满分作文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辅导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自主招生 保送生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美术高考 高校频道 历年分数线查询
全国高考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天津春季高考 山东春季高考 福建高职单招 重庆高职单招 浙江高职单招 吉林高职单招 单独招生 港澳台联招

四川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2-12-15 14:28:14

四川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具有创新潜质且品学兼优、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确认盖章。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00:00至2012年12月28日24:00。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于左侧装订并不得另加封面):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个人自荐报告(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3、邮寄材料:申请资料于2012年12月3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邮编:610065),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结合我校学科特点,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考核测试:
    (1)笔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笔试科目: 文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理科: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笔试时间: 2013年3月2日
    笔试地点: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在四川大学举行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全面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测试结果,考核测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结果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并服从专业调配。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2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加10分。
    2、考核测试结果“合格”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1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加5分。
    部分省份实行新课改(如江苏省等),高考总分非750分。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不包括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考生于该批次填报上述专业无效;考生电子档案一旦于该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满足上述录取原则,则考生无法参加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五、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候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六、信息核对及成绩反馈
    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结束后,须于2013年7月1日前登陆“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并将高考志愿及高考成绩进行反馈。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附则
    1、考核测试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四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我校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5、所有相关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6、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 86081605 85405563
    传真:028-85408370
    邮箱:nic8401@scu.edu.cn
    网址:www.gotoscu.org(教育网) www.scuzjc.net(公众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