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A类 面向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
A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A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A3、具有语言方面特殊才能,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具有文学创作天赋及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以及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不含诗歌)者,或在某一学科有创新潜质及相关成果者。
A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省级示范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B类 面向农村地区学生
B1、具有农村户籍或在重点农村扶贫开发地区中学就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由所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每校限5人。此类考生考核时单独划线,以提高农村地区考生入选比例。
C1、爱好体育,有田径或排球特长,并愿意就读体育经济专业的学生。此类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自主招生考核,且高考录取时若须享受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只能填报体育经济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