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考研 - 考研复试 - 正文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2014年考研复试办法

来源:3773考研 2014-4-5 18:15:14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复试的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请按要求进行准备。
      一、 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二  复试总分:100分、时间:2小时
     专业课笔试(100分):按所报考的二级学科进行,权重50%(药物分析专业考生请自备计算器);
       综合面试(100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素质等。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听说能力面试。
       中药学专业学位分方向复试:1、制药工程与技术方向(笔试科目:中药制药学);2、中药检验与分析方向(笔试科目:中药制剂与分析);3、医院调剂与制剂方向(笔试科目:临床中药学);4、药事管理方向(笔试科目:药事管理学)。
       三、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为依据,采取差额复试,比例为1:1.3~1.5左右。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4月8日8:30-11:30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一楼大厅(望京中环南路6号)
       考生携带材料:(1)复试通知书及准考证原件;(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5)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时间:4月8日下午14:00-14:20心理素质考核测试,4月8下午(14:50-16:50专业课笔试)考试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望京中环南路6号)阶梯教室10教、11教、13教。
       注:(考生须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考生需提前10分钟入场)
       考场安排:(10教: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资源学、中药分析学;?11教:中药化学、临床中药学;??13教: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学(专硕)中药药理学、民族药学)
       3.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14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地点:按专业在不同地点分别进行(中药学专业学位按方向在相应学科面试小组进行面试(1)、制药工程与技术方向在中药制剂面试小组;(2)、中药检验与分析方向在中药化学面试小组(3)、医院调剂与制剂方向在临床中药面试小组;4、药事管理方向在民族药学面试小组
时间
 学科专业
 地  点
 
4月10日
 中药化学
 中药学院七层会议室
 
4月10日
   中药制药/中药炮制
 中药学院八层会议室
 
4月9日
 中药药理 /临床中药
 中药学院四层药理系
 
4月10日
 中药鉴定药/中药资源/民族药药学
 中药学院三层生药系
 
4月9日
 药物分析、中药分析/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中药学院六层分析实验室(603)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考试时请关闭通讯工具。
       4.体检:
       考生自行去望京医院或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体检。参照教育部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时间:2014年4月11日7:30(空腹)
       特别注意: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请务必将体检表送交中药学院办公室。
       5.导师见面会:2014年4月13日下午2:00-6:00,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长集中召开有关录取事项,由各复试工作组负责人和学科秘书负责安排。
       6.成绩通知:
       复试总成绩拟定2014年4月13日公布,请考生在中药学院楼二层公告栏内查询。
       7.成绩统计:考生的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复试成绩优先。
       8.2014年4月14日8:30,在中药学院2层会议室进行择优按序录取(待录取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届时请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时到现场。成绩未公布前,请各位考生不要打电话咨询。
       9.复试期间考生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复试、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0.中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组保留对本次复试工作及录取工作的解释权。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