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1.化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令辉
组员:黄玉东 赵九蓬 安茂忠 甘阳
化工学院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名单及督察电话
组长:姜兆华
组员:岳会敏 王殿龙 龙军 韩晓军
督查电话:86403809 86413751
2.化工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百分比
化工学院及其他单位的化工学科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人数共为102人,其中化工学院76人,理学中心、食品学院及威海校区的化工学科共为26人。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102人中含推免生30人,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推免政策,已经复试录取结束。
参加此次复试的考生人数为100人,全院复试考生人数为录取人数的138%。复试资格线见下表。
化工学院及其他单位的化工学科复试资格线
学 科 四科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按一级学科报名,含081701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化学工程方向)、081702化学工艺、081703 生物化工、081704应用化学、081705工业催化四个二级学科) 340 50 85
085216 化学工程(工程硕士) 340 50 85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40 50 80
各相关单位、学科的名额如下表所示。
二级学科 工(理)学硕士 工程硕士
(化学工程) 合计 复试人数
应用化学 11 4 15 21
化学工艺 7 6 13 18
工业催化 4 3 7 10
生物化工 3 2 5 7
高分子材料与化学工程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8 6 14 19
应用化学(理学中心) 4 5 9 12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理学中心) 2 0 2 3
应用化学(威海) 3 4 7 10
合计 42 30 72 100
3.化工学院2013年录取及奖学金评定原则及办法按学校规定执行。
4.化工学院2013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5.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联系人
3月7日之前 制定学科招生方案
3月7日 通过电子邮件填报“二级学科”及“复试科目” 理学楼L320(hgxy@hit.edu.cn) 吴洁
0451-86413708
3月14日 资格审查(校内考生) 在各学科点进行 详见下表
3月15日8:30 报到、开会
(全体考生务必参加) 诚意楼(A)12 吴洁
0451-86413708
3月15日14点 资格审查(校外考生);
申报二级学科的调整 在各学科点进行 详见下表
3月16日下午
14:30-17:30 笔试 ②组正心楼503(144座)
①③组正心楼504(180座) 吴洁
0451-86413708
3月17日上午 评卷
3月18日、19日 面试 在各学科点进行 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专业名称 资格审查
地点 资格审查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化学工艺 理学楼L508 赵九蓬
15045079611 3月19日(周二)
上午8点
理学楼L516 姜兆华
13945049352
应用化学 理学楼L901 王殿龙
13904810962 3月18日(周一)
上午8点
理学楼L901 安茂忠
13936300690
应用化学
(理学中心) 理学楼L901 张乃庆
13946086475 3月18日(周一)
上午8点
科学园2G栋409 孙克宁
13704501681
应用化学(威海) 理学楼L901 魏崎峰
13646301739 3月18日(周一)
下午3点
理学楼L901 魏崎峰
13646301739
工业催化 奥校楼507教化街29号即教化街与复华二道街交口处) 孙印勇
13039962725 3月18日(周一)
上午8点
奥校楼507教化街29号即教化街与复华二道街交口处) 甘阳13836117409
生物化工 奥校楼507教化街29号即教化街与复华二道街交口处) 韩晓军
18245077658 3月18日(周一)
下午3点
理学楼L801 韩晓军
18245077658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理学楼L801 龙军
13163669369 3月18日(周一)
上午8点
理学楼L801 黄玉东
86414806
6. 面试方法、面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
7. 其它说明:
a. 非常重要:考生务必在3月7日晚5时前用电子邮件(hgxy@hit.edu.cn)填报二级学科及复试(笔试)科目,以便上报学校做考务准备。
b. 化工学院2013年生源充足无需调剂生。
c. 面试时间如有变化,3月15日开会时会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2013年3月5日
(附件2) 2013年化工学院录取硕士研究生面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录取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科学地选拔学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化工学院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面试,均按本细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 面试必须在研究生院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第二章 面试组织
第四条 成立面试专家组,由副教授以上教师5人以上组成,组长由硕士点的点长担任,设专职或兼职秘书1人,担任考务准备、面试记录、分数整理及上报等。秘书必须对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作全程纪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条 面试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面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2、组织面试命题小组,编制面试试题,以减少面试中的随意性。
3、组织面试,评定面试成绩。
第六条 面试前要对面试评委会成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面试的内容、方法、要求、评分标准、评分技巧、注意事项及其他技术问题。
第七条 全部复试工作由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工作。
第三章 面试方法和面试内容
第八条 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1、 面试考生抽签决定自己的面试顺序。
2、 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所有考生须将手机关闭或上交。
3、 面试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4、 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或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允许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第九条 对所有考生采取相同的面试方法,即采取自述和问答等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
第十条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基础与专业知识;
4、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和能力;
5、外语专业阅读及口语;
6、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7、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
8、特长与兴趣;
9、身心健康状况。
参加面试时,考生应提供可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等)。
第四章 面试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 面试时,每个面试评委按《面试评分表》内容独立评分。
第十二条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专家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第十三条 少于48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各二级学科录取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