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考研 - 在职考研 - 正文

 
浙江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
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10-6-29 编辑:zhouliyun 【字体:小 大】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

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40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全国联考于10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工作

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2。只完成网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者须在7月2日至10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www.zjzs.net),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浙江大学考点只接收报考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组织;浙江工业大学考点负责接收除报考浙江大学以外的考生的网报、现场确认和考试组织;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考点负责接收报考所有学校的考生网报、现场确认和考试组织工作。为了提高报名效率和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请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今年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

(二)、现场确认

报考者在7月16日至19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交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缴纳报考费、拍照,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再更改。要严格规范考生图像采集信息标准和有效身份证件的核验工作。

我省现场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现  场

确认点
 地址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时间
 
浙江大学
 杭州市

浙大路38号
 玉泉校区图书馆

 
 张老师
 0571-87951452
 7月16 - 19日
 8:30-17:00

周六、日

照常办理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市

潮王路18号

 
 朝晖校区

图书馆
 施老师

吴老师
 0571-88320517
 
浙江师范大学

 
 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行政中心研究生学院
 蒋老师
 0579-82283026
 
宁波大学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叶耀珍楼
 冯老师
 0574-87609136
 
 

 

 

 

 

 

 

 

 

 

 

 

 

(三)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应在7月20日16时前将有关材料送交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四)、准考证下载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排考场。考生应于10月12日至25日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

三、资格审查

(一)、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按照学位办《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10]37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事宜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10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以及命题、制卷、阅卷费(30元)的收取方式等相关要求。

(三)、有关招生单位应指定专人主管本校2010年全国联考(含全部学位类别)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以及专业基础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工作,请及时填写“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并于6月30日之前登陆考试管理系统提交。

学位中心考试处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座18层学位中心考试处,邮编:100083,电话:(010)82378806,82378807。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0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3.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考研新闻
    成绩查询
    考研复试
    试题答案
    复试分数线
    考研调剂
    考研录取
    考研简章
    考研大纲
    考研复习
    考研政策
    模拟试题
    考研院校
    考研专业
    在职考研
    法硕
    同等学力申硕
    博士生
    MBA|MPA
    推免生
    新闻传播硕士
    专业硕士
    考研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