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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生办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重要提示

来源:省教育考试院 2014-9-19 11:32:09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重要提示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公布。在此,我们就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整理了五点重要提示,请广大考生注意。
一、报名条件调整
《管理规定》中明确研招报名条件之一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这表明,在研招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此两类考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复试阶段,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在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
二、推免生和统考生分开报名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2015年起,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 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统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统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yzwb/),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统考生要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和初试时间
(一)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同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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