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2高水平运动员政策出台报名条件调整
武汉晨报 昨天,湖北省高水平运动员政策出台,根据教育部相关新规定,报名条件有所调整。
新政策除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报名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往年则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省招委称,经教育部批准,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和项目可在我省招生,未经批准的不得招生。我省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包括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14所高校。
省教育厅强调,招生学校须于4月20日前将本校入围的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及其录取时执行的文化录取标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政策录取。公示的考生及其对应的文化录取标准不得在录取过程中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