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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2014年录取原则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2013-12-24 14:23:00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动画专业原则上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动画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兼报。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

(四)、各专业具体录取方法:

1、表演: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同时兼顾男女生一定的比例,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所有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各省、市满分值80%以上并且英语口试成绩达到A级标准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2人)。

3广播电视编导(上海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市编导类专业总分计算,外省考生的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成绩计算):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30%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4动画(上海考生)专业成绩以上海市美术类专业总分计算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50%

高考文化成绩

×5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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