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报考我校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其它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是否需相应专业省统考合格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按相关省规定执行。
专业考试要求: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表1.各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 |
一试 |
二试 |
浙江省考生 |
非浙江省考生 |
浙江省 考生 |
非浙江省考生 |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师范) |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2.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 |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2.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 |
视唱、听音记谱。 |
视唱、听音模唱。 |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 |
声乐 演唱 方向 |
美声唱法: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民族唱法:演唱中国歌曲两首;通俗唱法:演唱流行歌曲两首。 |
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演唱歌曲一首。 |
钢琴 演奏 方向 |
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 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
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 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
中国 乐器 演奏 方向 |
演奏乐曲两首。 |
演奏乐曲一首。 |
西洋 乐器 演奏 方向 |
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
演奏乐曲一首。 |
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非师范) |
1.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2.音乐学写作; 3.音乐学常识。 |
1.音乐理论综合知识; 2.口试:提交音乐学2000字左右文章一篇; 3.视唱、听音记谱。 |
舞蹈学专业 (师范) |
1.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 2.即兴表演。 |
舞蹈综合素质: 1.软、开度(包括下腰、横、竖叉等); 2.专业技巧(跳、转、翻或技巧组合); 注: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非师范) |
1.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2.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等。 |
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2.歌曲写作; 3.视唱、听音记谱。 |
艺术教育 (师范) |
考试内容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