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熟悉《2009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场示意图》,考试当天应提前60分钟到规定的考场安排信息发布区查看考场安排信息,按时有序进场,以免延误考试。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考生参加笔试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考前30分钟)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指定位置,以备查对。
4、考生须自备除纸张以外的其他考试用品,如: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等。除以上用品和用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招生10、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图片资料以及照相器材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姓名、准考证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者答卷无效。
6、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须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严禁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应注意保持考场内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撒落铅笔屑和颜料,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诚信考试,杜绝违纪作弊。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所有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