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3月21日后,登陆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recruit.dlut.edu.cn),点击“成绩查询”查询本人成绩。
资格认定和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测试人数和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不分文理),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资格认定:
(1)A级:艺术专项测试成绩90分(含)以上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拟签约A级人数,按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认定;如专项测试成绩相同,优先认定文化课测试成绩高者;
(2)B级:艺术专项测试成绩80分(含)以上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拟签约B级人数,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认定;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认定艺术专项测试成绩高者;已认定为A级的考生不再参与排序。
2、我校将与取得候选人资格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书》,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4、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5、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者,A级和B级考生将分别在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5分(江苏省加10分)和10分(江苏省加5分)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者,我校将依据录取时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并结合考生填报志愿适当安排录取专业。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省级招办确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
6、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
7、本年度测试成绩仅适用于2016年高考录取使用。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8867(校团委)0411-84708375(招生办)(1月23日至2月23日为我校寒假假期,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邮箱:duttw@dlut.edu.cn(校团委)bzb@dlut.edu.cn(招生办)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16024
网址:http://recruit.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