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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1年音乐表演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2011-1-15 14:59:38 【字体:小 大】

重庆师范大学拟于2011年面向重庆市和部分省市招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指标
    面向重庆市、山东、湖南、江苏、内蒙、陕西等六省市招生。招生计划指标详见各省市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善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考流行音乐专业方向的素质与条件
    1.具备一定的流行音乐基本常识,听辨能力较好,节奏感较强,音乐记忆能力较好。
    2.掌握声乐、钢琴、器乐、创作等(即专业主科)的基本技能技巧,表达对流行音乐的感悟、表现或创作能力。
    3.口齿清楚,无阻碍专业学习的生理缺陷。报考声乐的考生要求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4.通过各省市音乐专业联招考试且达到本科录取最低合格线。重庆市考生凡达到音乐学、音乐表演联招合格线者均可报名。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重庆市外考点详见本地考点通知。
    (二)重庆市考点报名时间:2011年3月11日(上午8:30-下午6:00),考生凭《2011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重庆市艺术类音乐专业联招成绩通知单》报名。
    (三)重庆市考点报名、考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生可在我校沙坪坝校区乘学校交通车或在学校大门外乘888路公交车直达大学城校区)。
    (四)考生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科目与分数比例
    (一)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范围
    1.流行音乐常识
    (1)不超出中学音乐课程标准和高中生普遍涉猎的范围。
    (2)不出偏题、怪题,符合正常青少年生理、心理及审美能力。
    (3)所有题型用答题卡填涂和计算机识别、评分。
    2.练耳
    (1)考试范围:音高辨别不超出和声大小调音列、音程辨别不超出属七和弦、节奏辨别不超出常用节奏范围、调性辨别在2个升降号之内、拍号辨别在常用单拍子和复拍子范围、调式辨别限制在大小调(包括和声调式)、常用乐器及音色辨别、音乐风格辨别。
    (2)所有题型用答题卡填涂和计算机识别、评分。
    3.主科
    (1)演唱类(包括美通、民通、原生态、爵士乐演唱、音乐剧演唱等):自备曲目2首。
    (2)演奏类(包括吉他、爵士和情调钢琴、弦乐、管乐及特色乐器):自备曲目2首。
    (4)表演类(包括街舞、国标舞、现代舞的自唱自演或自奏自演等):自备曲目2首。
    (5)创作类:书面创作和软件创作任选其一,现场抽取主题,60分钟内完成。
    4.副科(加试)
    (1)在主科技能考试的范围内,任选其一类作为副科考试(已选主科类别不得再次考试)。
    (2)所有考试类别均自备1首曲目。
    (二)分数比例
    (1)总分200分。
    (2)主科150分,流行音乐常识20分,视唱练耳30分,加试不超过10分。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自备2B铅笔、橡皮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
    (二)报考时清楚填写曲目名称、作者及国籍等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65362341
    重庆师范大学招办:659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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