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由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该专业联合测试,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测试相关要求(报名时间、交费、下载准考证、测试地点及要求、测试内容、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等)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hebtu.edu.cn/zsw/)。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划定本科合格线。预计考生可于2014年3月31日前登录衡水学院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及我校合格线。我校不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2.我校进行校考的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考。我校预计于2014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及合格线。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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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网址:http://az.hsnc.edu.cn/hsnc-zhaoj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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