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格分数线划定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不超过4:1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公布
绍兴文理学院将在3月30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受理电话查询,查询网址:
Http://zs.usx.edu.cn)
六、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专业合格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高考),并按要求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
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立省份(湖南、山东、山西、广西、浙江),专业成绩第一名考生,首轮投档进入我校的,可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校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41838
校园网:Http://www.usx.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usx.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