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广东、福建两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本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广西 |
2016年1月17、18日 |
2016年1月19日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
浙江 |
2016年1月25、26日 |
2016年1月27日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黑龙江 |
2016年1月26、27日(网报) |
2016年1月31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江苏 |
2016年1月26日-1月31日(网报) |
2016年2月3日 |
南京师范大学 |
河南 |
2016年1月25、26日 |
2016年1月27日 |
郑州市24中 |
备注: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内容:包括音乐技能、音乐素质、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能力共3个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择优选拔。
考试内容 |
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 |
成绩比重 |
曲目要求 |
说明 |
音乐技能 |
声乐、钢琴、器乐、舞蹈 |
70% |
自选1首曲目备考 |
任选一项为主项;允许有副项作为加试 |
音乐素质 |
视唱,听音模唱 |
25% |
抽卷面试 |
个别面试 |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5% |
即兴答问 |
个别面试 |
备注:不设笔试,声乐唱法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