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16年2月27—28日(实际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届时请关注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
1.初试:
器乐:演奏乐曲一首;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2.复试:
(1)主科(占总分的80%):
器乐:
钢琴、手风琴:演奏乐曲三首(其中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管弦乐器、民族乐器等: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
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均可,考生自备乐谱,学校统一安排钢琴伴奏并适当收取伴奏费)。
器乐、声乐的考试曲目与初试不得重复,均背谱演奏、演唱;并分别抽签进行视奏、视唱。
(2)辅科(占总分的20%):
笔试:乐理常识、听音记谱各占总分的10%。
考生参加考试的路费、食宿费自理,考试文具自备,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请自备。
3.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艺术项目需要的人数,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页上公布,并按考生登记的地址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