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12年11月11日举行,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定于10月8日—15日。报名系统将在10月15日下午17:30关闭。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2﹞84号)文件精神,现将笔试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2.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考生,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应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
6、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但可免考科目二(幼儿园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为《教育知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