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自今年9月11日开始,全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陆续展开。今年秋季将有24个省份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其中,16个省份将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这些省份是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河南、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西藏(西藏只针对各级各类在职教师进行认定,暂不面向社会);有4个省份将开展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以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的认定,它们是重庆、辽宁、浙江和广西;有4个省份只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不开展其他六类教师资格的认定,这4个省份是天津、江苏、陕西和甘肃。
今年秋季不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省份有8个,它们是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贵州、云南、青海和宁夏。但是,在这些不开展认定工作的省份中,因工作安排未在春季开展认定工作的部分州(市)县将在秋季开展认定工作。
因各地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和具体安排不同,特提醒广大申请人,提前向有关省份以及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认定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和认定。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