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提前一个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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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赣南日报 2009-2-15 10:47:46 |
09年教师资格认定提前一个月进行 连仕超 刘源源报道 2009年我省继续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认定工作时间比往年提前一个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理时间分为二段。09年2月16日—2月20日,受理社会人员申请,2月23日—2月27日,受理各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为本校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报名申请。据悉,申请认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任教学校所在地(人员档案管理所在地)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任教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申请认定教师师资格人员,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报考时间与申报时间相同报考地点在各县(市、区)招考办,考试时间为09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教育学》,下午14:30—16:30《教育心理学》,4月30日在江西教育网上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由江西省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单科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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