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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指人们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按照一定的课程理念,以特定的方式 组织安排课程的各种要素或各种成分,从而形成课程结构的过程及其产物。
一、课程计划
课程计划是课程设计的整体规划,是国家根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订的有关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包括:课程设置、课程开设顺序以及课时分 配等。
(一)课程计划的构成
课程设置:即根据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任务、培养目标和修业年限,确 定学校应设置的课程。
课程开设顺序:即依据规定年限、各门课程的内容、课程之间的衔接、学生的 发展水平,确定各门课程开设的顺序。
课时分配:即根据课程的性质、作用、教材的分量和难易程度分配各门课程 的授课时数,包括各门课程授课的总时数,各学年(或学期)的授课时数和周学 时等。
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即学年阶段的划分、各学期的教学周数、学生参加生产 劳动的时间、假期和节日的规定等。
课程计划的核心内容是课程设置。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设置通常是由国家教育 主管部门制订的。随着我国课程改革的发展,它在统一要求的前提下也呈现出多元 灵活的特征。
(二)编制课程计划的基本要求
目的性:.要求编制课程计划时先确定教育目的并具体化为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 目标,围绕目标编制课程计划。
科学性:要求编制课程计划时要正确地反映各门学科的特点,课程的内容符合 科学体系要求,重视各学科、各门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
发展性:指课程计划的编制与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性相一致。课程设置 要充分考虑不同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发展水平,有区别地进行科学设置。
(三)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结构
1.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特点
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 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 基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第三条明确规定:“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 教育课程。”
“整体”指将各类课程按横向关系组织起来,通过课程的横向组织,使各门课程 在差异得以尊重的前提下互相整合起来,消除以往学科本位所造成的学科之间彼此 孤立甚至壁垒森严的对立局面,使各门课程、各个学科产生合力,使学习者的学习 产生整体效应,从而促进学生人格整体发展。
“一贯”指将各类课程按纵向的发展序列组织起来。就一门课程而言,要强调 “连续性”,使课程内容在循环中加深、拓展,并不断得到强化、巩固;就各门课程 关系而言,要强调“顺序性”,使不同课程有序地开设,前后相互连贯,同时使课程 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从而使学习者的学习产生累积效应,促进学生可 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