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受理。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5日—8月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247号,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11—83830628
3、报名要求
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办公室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通知应聘人员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参加笔试、试讲。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六、考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试讲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笔试、试讲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笔试、试讲人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师德认识和业务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
1、试讲人员、内容、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试讲内容分别为高中英语、高中语文、小学数学和语文学科现行教材。试讲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应聘小学教师需要试讲数学、语文两科,各科分别占50分,小学语文试讲需要加试拼音试读,占10分。)
3、总成绩合成。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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