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科。
3、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人数的1:3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汇总的总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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