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点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20 %、专业知识占80 %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区人社部门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学历报考者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岗位的报考者增加专业素质内容。
3.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点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得分仍相同,则加面试,所加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办法。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 考 察。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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