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8月2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教师基本功(普通话、阅读、说课)
五、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对确定为拟聘对象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与报名时相片同版)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内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通过面试合格分数线、服从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具体职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应聘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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