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笔试科目:按报考学科分别设置笔试科目,具体详见对照表,不指定考试用书。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普宁市城东中学
考场参照中考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阅卷评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办法为:按各学科参加笔试人数的90%初定入 围(即各学科教师报考者的合格人数分别占实际笔试人数的90%)。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学科教师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各学科教 师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第一题(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的,则以教育学第一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第一 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以此类推。
2、面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 要是测试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与气质等。面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若有面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 补面试对象。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市教育局共同实施。主要是查阅考核对象
档案,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事人才网、普宁市教育局网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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