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我校2012年用编计划审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2年度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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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人员
岗位名称 |
人 数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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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1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大学本科以上 |
30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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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2 |
1 |
通信工程 |
大学本科以上 |
30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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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3 |
1 |
英语 |
大学本科以上 |
30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历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中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应聘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