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的成绩与评定
1、体育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体育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用于高中录取的,体育考试成绩同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2、体育考试总分值应不低于30分。各单项成绩满分不低于10分,3个项目共计不低于3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最低分。
3、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
4、鼓励各地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但平时成绩应在考试分值30分以外单列,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