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中考考务及中招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院校:
2008年我省中考考务及中招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宗旨,经过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招生院校的共同努力、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认真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激发从事中考考务及中招战线全体同志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做好2009年我省中考考务及中招工作,决定对2008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评选2008年中考考务及中招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一)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要认真全面总结2008年中考考务及中招工作。该总结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如何组织中考考务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规章制度、作风纪律建设等;第二,如何做好中招录取工作,主要作法,有何建议等。
(二)省属中、高职院校及跨市招生的市属中、高职院校,对2008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也要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等。
(三)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及以上院校,于3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一式五份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文字要求精炼简明,只列举实事,字数不超过2500字。凡未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为河北省中考考务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北省中招工作先进集体。
三、评选范围
河北省中考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河北省中招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省属中、高职院校,跨市招生的市属中、高职院校。
四、评选条件
(一)中考考务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
2、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管理严格。
3、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4、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得力,考试秩序良好,成效显著。
5、圆满完成中考考务各环节工作,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中招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招的录取政策、规定,措施得力,招生行为规范。
2、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宣传内容真实,不欺骗、误导考生。
3、在招生工作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廉洁自律,无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4、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数据准确及时,高质量完成招生各环节的工作。
5、积极开展中考考务及中招科研工作,探索招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五、评选比例
(一)获得省级中考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市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不超过50%。
(二)获得省级中招工作先进集体的市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不超过40%。
(三)获得省级中招工作先进集体的中、高职院校不超过15%。
六、表彰办法
省级中考考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中招工作先进集体由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进行表彰,颁发 “2008年度河北省中考考务工作先进集体”和“2008年度河北省中招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二○○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中考考务 中招 总结 评选 通知
抄报:教育部职成司、省政府办公厅、龙庄伟副省长。
抄送:省招委各成员单位、省教育厅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