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修订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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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扬州市教育局 2008-10-25 11:10:55 |
日前,市教育局出台了新修订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主要内容为: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锻炼身体,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 基本原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市城乡学校实行“三统一”,即:统一考试项目,统一考试标准,使用统一的统计软件并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全过程要求严格做到“三无”,即:无安全事故、无违纪行为、无工作差错。 考试内容: 分值——以满分30分计入考生升学总分,实行学习过程评价与体锻效果评价合分的办法,即: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管理)占40%计12分,体锻效果评价占60%计18分。 项目——50米跑,考察学生速度,为必测项目;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考察学生力量,为二选一项目;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考察学生耐力,为二选一项目。 主要特点: 一是修订的工作方案注重了“三性”,即,考虑到与以 往考试工作要求的连续性,增强了学生考试项目的自主选择性,强化了平时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性。 二是修订的工作方案将围绕“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推动广大学生走出教室、走到操场、走向大自然参加体育锻炼,有利于推动家长重视学生体质、支持学生积极锻炼身体,有利于推动学校加强和改革体育工作、开齐开足体育及活动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是修订的工作方案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对身体有残疾、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学生,制定了相关的照顾政策。 详情请登录《扬州教育》网站“局发文件”栏——扬教体艺〔2008〕21号文件。 体卫艺教育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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