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09年中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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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盐城教育网 2009-2-24 22:47:39 |
关于中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方法 报考志愿分两类:第一类为普教师范类志愿:星级高中、师范学校、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第二类为职教类志愿:五年制高职(大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所有考生两类志愿一律不得兼报。普教类和职教类同时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学生志愿,统一招生,一次录取结束。 1.公开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各学校要将统招生、择校生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在学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家长公开,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依据,并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2.坚持统一招生,一次录取结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防止随意录取现象发生,确保招生秩序稳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统一按考生志愿和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籍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招生程序是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教处(中教科)招生、市教育局审批、入市教育局学籍库、在盐城教育网公布。所有学校招生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段要求一次性录取结束,超过时间不再补录或调剂录取。 3.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控制最低分数线。对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要根据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不能录取。坚决制止乱收费,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收取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费用。 4.坚持热点高中指标定向分配到一般初中录取的制度。全市热点高中一律安排50%的统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一般初中录取。所有县(市、区)热点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到一般初中招生的方案必须在招生前上报市教育局中教处。2009年录取定向指标生,按热点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40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零报生”不占定向指标计划,也不占原就读学校定向指标生计划。定向指标生的收费按统招生标准执行。 5.录取的主要依据。2009年高中和职中将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其中,考生的中考文化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Ш为D等级、考查科目有一门不及格的学生不得报考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到A级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四星级高中可以优先录取;“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不合格的,四星级高中和三星级高中不予录取。四星级高中自主录取的体艺等特长生,必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留下脚印一串串》。综合素质评价对往届生今年暂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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