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4月7日(星期六)8:00至16:00。
考试地点:音乐、美术加试在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南通校区(南通市城山路24号)进行,体育加试在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海门校区(海门市人民西路83号)进行。
七、录取办法
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师范类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统招生的录取方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体检及专业加试成绩合格(120分为合格)前提下,将考生的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相加后,在市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和各地下达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等师范学校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五年制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方法,是在专业加试成绩160分以上(含160分)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部分县(市、区)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全市范围内视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八、其他
1.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参照执行。
2.考生食宿自理。
3.考生加试时自备乐器、画具、钉鞋等考试用品,并携带准考证。
4.电话报名的考生考试当天签到时需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各校要从建设高质量的小学教师队伍的高度,积极鼓励和推荐具有较好专业基础的学生报考高等师范学校音乐、美术、体育专业。
各初中务必将此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到每一名学生。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相关证书折算专业成绩对照表
表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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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等级 |
十级 |
九级 |
八级 |
七级 |
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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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分数 |
180 |
170 |
160 |
150 |
140 |
表二:艺体类竞赛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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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
省 级 |
市 级 |
县 级 |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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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分数 |
200 |
180 |
160 |
180 |
160 |
140 |
160 |
140 |
120 |
注:1.获国家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均折算为200分;
2.特等奖参照一等奖标准折算。
表三:运动员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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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等级 |
一 级 |
二 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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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分数 |
200 |
180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