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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2年中考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来源:汕头市招生委员会 2012-5-18 13:08:18

汕头市招生委员会
汕  头  市  教  育  局 文件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招〔2012〕15号

汕头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各区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市直属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
为确保我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完成省、市下达的招生任务,巩固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2〕7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招生考试录取实施办法。
一、生源计划的编报与审核
(一)生源计划的编制要求
1.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均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高职院校五年制班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须向省教育厅规划处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省中招平台上编制。有春季招生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向社会公布生源计划时应扣减其春季实际招生数。
2.经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招收五年制高职班的高职院校方可开展2012年的中职招生工作。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必须符合生源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根据我市中职、技工教育的实际,今年要在继续扩招全日制班和向珠三角转移输送生源的同时,重点推进工学结合全日制班招生。各招生学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必须完成市或区县教育部门所下达的今年招生最低任务数量。
3.新成立或复招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学校代码。
4.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在编制计划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随时下载打印、核对计划表并交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存档。对逾期不在系统上录入招生信息及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生源计划。
5.各类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打印、公布由市教育局负责。
6.各有关单位应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网页上下载《中招生源计划编制系统使用说明》,并根据省的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二)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5日-4月25日开通省中招服务平台中招计划录入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yx,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http://www.2exam.com/的账号与公布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代码相同(学校代码可登陆以上网址查看)。登录密码与2011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密码一致。2011年没有登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学校,其登录密码与其学校代码一致,请学校在首次登录成功后自行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用户登录密码。
2.各类学校的生源计划须按以下招生类别进行编制。第一类录取学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市、县(市、区)等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第二类录取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班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含跨市招生)。
3.各类学校在登录中招平台计划录入系统后,须自行输入本校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的内容为: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录取联系人等。
4.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输入以下计划信息:
(1)普通高中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生源计划总数、计划类别、经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的设置、备注等。其中,计划类别分为:普通生、择校生、扩招生、民办生等。
(2)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分区域生源计划数(区域以市为单位且不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学习形式、入学起点、学制、招生专业、校区或办学点,经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标准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计划信息的数据项均以下拉菜单的形式让学校自行选择。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未升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及在职进修学生的计划类别分为:全日制、工学结合全日制班、工学结合业余(非全日制)班;办学形式分为:校本部办学、联合办学;入学起点分为:初中起点(指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学生及其他具有初中学历的学生)和高中起点(指具有高中学历的学生);学制分为:招收高中起点的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卫生类专业学制可为两年或三年;招收初中起点的学制为三年或以上。
(3)招收五年制高职班的高职院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总生源计划数(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入学起点、学制和招生专业,经省物价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其中,计划类别为全日制,入学起点为初中起点,学制为五年。
凡不填报收费标准的,一律不予公布生源计划。
5.各招生学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有校外教学点或校区的必须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地址,同时向计划审核部门附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办校外点或校区的证明材料,凡未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必须安排学生在校本部上课。同一招生专业在多个校区招生时,各校区的招生专业流水号不同,但专业招生信息相同。
6.学校对其输入的计划信息内容可先由计划操作人保存在系统中;核对无误后,由计划申报人输入姓名后方能向系统提交。提交后,学校不能再对计划信息进行修改,确需修改时,由隶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退回复议。
(三)招生计划审核
1.全市各中职学校(含跨市)的招生生源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规财科负责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审核。
2.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生源计划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有关高职院校需向省招生办报送加盖公章的生源计划表。
3.技工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市属技工学校由市技校招生办审核,省属技工学校由省技校招生办审核。
4.普通高中的招生生源计划由市教育局确定审核办法。
二、志愿填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2年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下旬。
(二)填报志愿办法
凡参加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和规定按市招生办《关于汕头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填报志愿有关规定
1.金平、龙湖区户口且在户口所在区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等四所学校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 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2.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户口且在户口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3.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按户口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志愿规定进行填报。
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报:
(1)在金平、龙湖区“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实验学校等四所中学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
(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县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
4.外市户口在就读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报:
(1)外市户口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等四所中学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④是否可填报借考县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由两区教育部门自行决定。
(2)外市户口在濠江、潮阳、潮南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3)外市户口在澄海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澄海区的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和澄海区一般高中学校的计划生;④南澳县南澳中学的计划生、择校生。
5.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除个别定向招生学校外),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三、全市统一考试
根据市教育局《汕头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汕市教〔2012〕13号)的规定,全市中考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考试分文化学科考试和体育学科考试,其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的依据。其中,等级成绩作为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的依据,卷面得分仅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全体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考试。
(一)文化学科考试科目
2012年我市中考文化科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7个学科。
(二)文化学科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的考试内容按照广东省2012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学业考试大纲》执行;思想品德、历史科的考试要求由市教育局制订的《考试要求》执行。
(三)文化学科考试形式及卷面分值
全部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试题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各学科卷面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科(含英语听力考试)各150分,物理、化学科各120分,思想品德、历史科各80分。7科总分850分。
(四)文化课各科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上  午 科目 下  午 科目
6月20日(星期三) 9:00—11:00 语文 15:00—16:00 思想品德
   16:50—17:50 历史
6月21日(星期四) 9:00—10:40 数学 15:00—16:20 物理
6月22日(星期五) 9:00—10:40 英语 15:00—16:20 化学
(五)文化学科的评卷组织
2012年我市中考评卷继续实行全市统一的计算机辅助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在金平、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设置评卷场,由评卷领导小组制定统一评卷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程序;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统计并公布。
(六)体育学科考试及分值
体育学科具体考试内容及考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汕头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汕市教〔2012〕10号)执行,分值为20分。体育学科考试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七)查分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若对自己的中考成绩存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试报名学校提出查分申请,查分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八)学业考试的成绩呈现方式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加原始得分的方式呈现。等级制即按全市考生比例,将各学科成绩划段折算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此标准,按每位考生的考试分数,给每位考生一个相应的等级成绩。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原始得分即每位考生参加全市统一学业考试各文化学科的试卷得分和体育学科考试得分及8科总分。学业考试原始得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全市中考成绩通知单所列的成绩内容由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统一考试各学科原始分、学业考试(含初二级统考的生物、地理科)成绩等级3部分构成。
四、录取原则、批次顺序及时间安排
各区县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千方百计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完成省、市今年下达的招生任务。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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